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不断优化我市信用环境,积极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鹤壁市多措并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夯实信用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平台支撑。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归集标准编制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目录。开发“一站式查询”“双公示”等信息接口,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创建合同履约系统,推动合同全流程监管;建立信用监管系统,增加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模块,为全市各部门提供监管数据支撑。在2021年全省信用信息平台观摩活动中,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荣获“标准化平台网站”称号。
二是完善归集机制。市信用办建立了信用信息归集“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评估”机制,按月通报信用信息归集情况。市政府将各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纳入市级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推进,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着力提高信息归集效率。
三是坚持“量”“质”并举。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06亿条,今年以来共归集信用信息1241万余条。优化平台校验、清洗、脱敏、入库功能,严数据把控,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信用信息合格率达到100%。
四是细化业务培训。开展《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解读和信息安全培训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关于信用信息归集的最新会议精神和要求。定期组织全市信用信息归集业务培训,编制培训手册,印发“双公示问题汇总答疑”等培训材料。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培训进县区行动,到各县区进行现场培训,详细介绍信用信息和“双公示”归集路径、操作流程、数据标准,针对易错环节进行现场咨询指导和答疑,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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