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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企业服务110”,当好服务企业“贴心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03 文字大小: |

设置“企业服务110”,当好服务企业“贴心人”

信阳市平桥区“企业服务110”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健全企业服务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建设,建立“企业服务110”工作机制。为保证“企业服务110”工作机制稳定、高效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健全企业服务工作体系

第二条 完善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由区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和办理职责存在争议的问题,强化服务企业实效。

第三条 建立区领导和部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实行区领导直接联系企业和项目,区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企业和建设项目制度,实现全区重点企业、项目区领导和部门联系服务全覆盖,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直通直达服务、上门服务、点对点服务。

第三章 建立企业问题快速办理机制

第四条 建立企业问题便捷通道。在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和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服务110”窗口,开通企业服务网和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受理企业问题,构建常态化的企业服务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企业问题。

“企业服务110”窗口由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派工作人员值班。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按问题的类型转交产业集聚区和相关单位负责办理。区优化办工作人员负责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按照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建立服务程序清单,将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等相关服务职能予以公布,为企业提供清单式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次告知、一次办结”。

第五条 各乡、镇和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与“企业服务110”窗口的对接工作,实现企业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有效流转解决,实现企业与承担问题办理责任单位的零接触。区直部门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专门负责接收、办理“企业服务110”窗口转办的企业问题;对各乡、镇和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配备好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批转、督办由“企业服务110”窗口转办的企业问题。

第六条 企业问题可直接登录信阳市平桥区企业服务网或拨打热线电话提交。

平桥区企业服务网网址:http://www.pqgxj.gov.cn

区万人助万企活动服务电话:0376—3773583

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376—3385617

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问题不明的,“企业服务110”窗口可以不予受理,并向企业说明。

企业提交的咨询类问题,“企业服务110”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单位,由承办单位通过企业服务网直接给予解释答复并报“企业服务110”窗口登记备案。

企业提交的协调解决类问题,“企业服务110”窗口受理后,根据问题属性转交相关单位,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报“企业服务110”窗口审核后,通过企业服务网向企业做出答复。

第七条 企业问题的办理时限。“企业服务110”窗口全天候受理企业问题。在接收到企业提交的问题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梳理、汇总、转交工作。相关部门在接到“企业服务110”窗口转办的咨询类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答复;协调解决类问题,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答复,努力提升企业问题办理实效。

相关单位协调解决问题确有困难、需区政府研究或多部门协调解决,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的,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企业服务110”窗口。“企业服务110”窗口根据相关部门的建议上报区政府研究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相关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向企业做出答复又不向“企业服务110”窗口说明原因的,“企业服务110”窗口提交区优化办督办。

第八条 企业提交的特殊、重大或紧急的问题,需提交区政府研究解决的,“企业服务110”窗口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解决情况及时向企业反馈。

第九条 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服务网就各单位对其所提交问题的答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第十条 “企业服务110”窗口每日对企业问题受理事项及办理进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每月对企业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章 建立企业服务督办考评机制

第十一条 完善企业服务督导制度。采取各单位广泛参与、分组实施的办法,围绕政策落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企业服务督导,深入基层集中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导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和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完善企业服务考核制度。将企业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企业满意度评价、企业问题办理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年底由“企业服务110”窗口组织,对各乡、镇和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表彰。

各单位办理企业反映问题的办结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成员单位受理由“企业服务110”转办的企业问题,“企业服务110”窗口将每月对办结情况进行统计,每月的统计结果将在当地媒体上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 对各单位负责企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服务不及时、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办理不力甚至不办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企业服务网站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服务网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服务网所涉及的各单位共同对服务网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服务网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不得自行将企业服务网与任何非法网站相链接。不得利用服务网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平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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