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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用平桥区 发布时间:2021-11-22 文字大小: |

关于印发《信阳平桥区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办事处、管理区民政部门

为规范我区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信阳市平桥区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信阳市平桥区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9〕103号)等文件要求,以信用惠民为抓手,加大对守信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的激励力度,为诚实守信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增强养老服务业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养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意识,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健全养老服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行业环境,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对象

信用状况良好的平桥区养老服务机构,获得等级评定一级(含一级)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受评A级纳税人、文明单位、诚信单位等称号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激励内容

1.对信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受评A级纳税人、文明单位、诚信单位等称号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加快办理。

2.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阳站),对有融资或贷款需求的信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受评A级纳税人、文明单位、诚信单位等称号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介,主动对接。

3.运用“信用信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诚信养老服务机构典型案例,为全区养老服务业树立诚信典范。

4.在评选文明单位、诚信单位等各类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诚信养老服务机构,在区级相关评选活动当中重点推介。

5.每年定期召开诚信养老服务行业主题实践活动,活动现场对诚信养老服务机构颁发奖状、证书,为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树立诚信典范。

6、将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等级与政府养老服务补贴挂钩,诚信等级越高,获得的补贴标准越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建设活动,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意义,共同推进“信用+养老机构”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地要通过标语、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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