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平桥自然资源局、明港国土资源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平桥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委、平桥税务局、平桥区金融办、平桥医保局、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区有效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区政府同意,将原信阳市平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调整为信阳市平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现将信阳市平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和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工作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平桥自然资源局、明港国土资源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平桥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委、平桥税务局、平桥区金融办、平桥医保局、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平桥区政府副区长程岗担任召集人,平桥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张相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日常工作联络和沟通,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信阳市平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信阳市平桥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召 集 人:程 岗 平桥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相东 平桥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陈 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局长
成 员: 周仁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马 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陶 静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卫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翟金明 区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董付成 区教体局一级主任科员
殷志扬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周 慧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敏 平桥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胡廷洁 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凤胜 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支部委员副局长
包荣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倪 寅 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蔡新生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晓晨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平桥大队副大队长
余中坤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杰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 凌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余 霞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达 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丽萍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 兵 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平桥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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