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所(队):
现将《信 阳 市平桥 区市 场 监督 管 理 局食品 经 营 许可经营场 所“云核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食品经营领域“放、管、 服”改革总体要求,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 精准服务,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食品经营许可现场 核查前加入“云核查”视频指导(以下简称“云核查”)服 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放管服”改革 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低制 度性交易成本,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障民生事业 发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 高效、便捷、公平的行政审批服务,实现政府效能和工作作 风的大转变,创造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相关规定和许可权限 划分,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前加入“云核查”的范围包括: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许可。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云核查”的“不见面”视频指导服务,让群众和 企业“最多跑一次”就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满足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保证现场核查一次通过,有效避免执法人员 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申请人等作风问题,进一步推进审批服 务高质量发展,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二、工作任务
(一)业务分工。 政务服务中心、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窗口关于受理、核查、审核、审批的现有分工保持不变。各窗口线上受理申请人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后,所在地市场 监管所执法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前开展“云核 查”视频指导服务工作。
(二)工作开展要点。 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应按照以下流 程及要求开展“云核查”工作。
1、事前告知。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向所在地 各市场监管所提出“云核查”指导服务申请,核查人员接到 申请后,应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流程布局、 硬件设施等许可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2、提前服务。 “云核查”应当由各辖区市场监管所2 名以上核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后开展指导工作,按照承诺时 限完成“云核查”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局 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2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 理由告知申请人。
3、实地验收。 核查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 过“云核查”查看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条件,认定经营场所不 符合许可条件且不能当场整改完善的,核查人员要通过视频 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及方法,申请人要按照核查人员指出的问题和双方商定的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照双方商 定的时间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再次提出整改后的“云核 查”申请。“云核查”通过的,核查人员到达申请人经营场 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 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核发《食品经营许可 证》。
(三)完成时限。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云核查”任务 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市场监管所窗口及微信 监管群中做好“云核查”办事指南等宣传工作。
(二)由行政审批股牵头对“云核查”办理流程进行梳 理培训,逐步完善宣传提示内容,对辖区所开展“云核查” 给予相关的业务支持;
(三)加强各环节的衔接,确保“云核查”与受理和审 核审批环节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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