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桥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加速发展,切实为中小 企业纾难解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 本,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和发展,拟定《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函和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pqqcgb@163.com
来函请寄: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道龙江大道与平西街交汇处东北601室)
电话:0376-3562077 邮政编码:464100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平桥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加速发展,切实为中小 企业纾难解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 本,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下的复工复产和发
展,现将在政府采购中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 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
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 〔2022〕3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 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等有关要求,借鉴全国先进地
区经验,决定在我区推行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电子保函制度,各
相关部门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
担保机构,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二、 推行预付款保函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
结合我区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应在政府采 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及预付比例。为保证该制度顺利实施,采购 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允许提交预付款保函后 提前向其支付部分合同资金,缓解中标成交供应商运营压力和交
易成本,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三、 全面做好预付款保函的使用
(一)积极做好保函推广。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广保 函服务,会同各预算单位做好政策、业务流程解读和宣传。各区 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推行预付款电子保函,
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二)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按照约定要求供应商或保证方承担赔
偿责任。
(三)积极主动推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
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和预付款比例,
进一步提升供应商便利度和采购工作效率。
版权所有:信用中国(信阳.平桥区)
主办: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