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
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
关于支持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 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 [2012]81号)要求,拟定《关于支持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函和电话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pqqcgb@163.com
来函请寄: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道龙江大道与平西街交汇处东北601室)
电话:0376-3562077 邮政编码:464100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
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
关于支持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采购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 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 [2012]81号),结合平桥区实际,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将利用政府采购资源、银行信贷资源、专业人才等优势,合作搭建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平台。
一、融资扶持对象:在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且自愿选择该融资模式的中小微企业。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将此函附在采购文件之后,以增强宣传效果。
二、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核实需要融资的采购项目合同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依法对需要融资的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中标商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合同金额是否准确无误,联合采购单位做好对中标企业采购合同及合同指定收款账户的确认工作,并对审核结果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出具意见。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本着快捷、简便、优惠、安全的原则,负责根据融资条件对有贷款需求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授信审核,审批授信期限、授信种类、授信额度及条件等。
四、主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
五、具体操作流程:
(一)中标商如有贷款意愿,可凭《中标通知书》和经过区财政局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贷款的中标商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回款专用账户。对拟用于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商在同采购单位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回款专用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对于原合同收款账户不是指定账户的,中标商与采购单位需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收款账户进行变更。
(二)中标企业需要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行注册,【必须以供应商身份注册,不能以施工企业身份】。企业注册成功后下载我行企业手机银行,进行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点击首页——数据服务,进行数据授权,所在地区选【河南省】,数据类型选【政采数据】,自动返显客户基本信息,点击查询,完成数据授权,并进行贷款预测算。
(三)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时,付款单位须将项目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回款专用账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
六、各中标企业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融资还贷协议,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融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将被列入银行信贷黑名单和政府采购黑名单,涉嫌犯罪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平桥区财政局和采购单位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证明,不作任何融资担保,也不承担融资还款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邮政储蓄银行平桥区支行开通“政采贷”业务绿色通道,并成立专门营销团队逐户跟进辖内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一户一策制定灵活方案满足企业“短、小、频、快”的融资需求。
八、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由平桥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融资相关问题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负责解释。具体事宜可向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公司小企业部咨询。
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徐丽 联系电话:356207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
联系人: 胡明辉 联系电话:1383979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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