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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17 文字大小: |

信阳市平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平桥区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区信用办制定了《信阳市平桥区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按要求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信阳市平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信阳市平桥区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为全面整治政府失信问题,全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根据《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7〕21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纠治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新官不理旧账、欺商骗企等政务失信行为,全面实现政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牢固树立诚信清廉政府形象,构建良好信用环境。

 二、整改内容

 重点针对政府出台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政府承诺事项履约情况,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逐条对照,整改落实:

(一)招商引资领域

 1.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我市招商引资包联工作机制、项目代办服务制等惠企制度;

 2.是否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是否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理由毁约失信,是否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

 3.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各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二)债务融资领域

 1.是否强化了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了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是否科学设置了风险预警指标,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对政府债务风险极高的地区、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3.是否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及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了对各级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三)政府采购领域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

 2.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交易;

 3.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环节是否存在失信违约问题;

 4.是否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中的违约失信行为。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四)政府投资项目领域

 1.是否严把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2.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违规新设涉企保证金项目和“打白条”行为。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各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

(五)招标投标领域

 1、是否建立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广和应用信用报告制度;

 2、是否健全了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招标投标领域的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招标投标活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确保招标投标环境公开、透明情况。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六)政府承诺兑现领域

 1、是否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推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2、是否建立健全建立政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并对失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3、是否建立信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告知、异议和投诉制度,对符合免责和容错的行为,不作为政务失信记录,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三、整改步骤

 结合省专项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问题梳理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上述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沟通对接,采取企业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征集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和摸排情况报告。5月15日前,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将本地区、本领域自查情况反馈至区信用办。

(二)整改落实阶段(520日-6月10日)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认真分析研判,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6月中旬前,整改工作要落地见效。

整改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每月将阶段性整改进度报市信用办,区信用办视情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度缓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2日-8月23日)

  8月23日前,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治情况以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对共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形成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反馈区信用办。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既是本级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开展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做到对政务失信问题整改“全覆盖、无遗漏”。

(二)加大宣教力度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府守信践诺、履行合同契约、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宣传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诚实、守法和道德教育,强化信用学习,提升守信意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对专项清理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工作人员,按规定问责;对进展缓慢、效果不好、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公开通报;对认定的失信政府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从源头上杜绝政务失信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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